土地增值税酝酿立法 专家预计对房企影响有限

来源: 中国联合商报        作者:毕淑娟       时间:2019-05-13 14:57

中国联合商报 记者 毕淑娟 北京报道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钢铁行业已成工业部门

最大的污染物排放来源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钢铁生产国,2018年粗钢产量9.28亿吨,占世界粗钢总产量的51.3%。钢铁行业工艺流程长、产污环节多,污染物排放量大。目前钢铁行业已成为中国主要的大气污染排放源之一。

近年来,通过采取结构优化、重点地区企业异地搬迁、强化末端污染治理等措施,中国积极推进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2013年以来,中国共淘汰落后和过剩钢铁产能2.1亿吨,取缔地条钢1.4亿吨,这些措施使得在全国钢铁产量上升的同时,实现了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

然而,由于钢铁行业总产量巨大,排放水平参差不齐,行业总排放量依然高企不下。据测算,2017年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为106万吨、172万吨、281万吨,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7%、10%、20%。2017年,中国钢铁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超过电力行业,成为工业部门最大的污染物排放来源。

同时,钢铁行业是货物运输量最大的行业之一,我国钢铁行业货运量为40亿吨以上,占全国货运总量1/10左右,且主要依靠公路运输,运输过程中的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突出,占钢铁企业自身排放的20%以上。

除排放量大以外,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指出,中国钢铁产业布局集中也是影响区域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中国钢铁产能布局主要集中于大气污染相对严重的地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钢铁产能占全国总产能的55%,其平均PM2.5浓度也比全国平均浓度高38%左右。

而钢铁企业排放对城市空气质量有显著影响。监测显示,目前中国钢铁产能前20位的城市空气质量无一达标,平均PM2.5浓度比全国平均浓度高28%。贺克斌表示,由于钢铁行业在重点区域相对更为集中,超低排放改造将在重点区域产生更大的环境效益。

据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介绍,“十一五”以来,钢铁行业全面开展治污改造工作,吨钢有组织颗粒物、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了60%和70%以上,但氮氧化物未采取措施、治理水平低、无组织排放严重、重点区域排放总量大等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严重制约了我国钢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钢铁行业仍有较大减排空间。”贺克斌分析称,与日本、德国、韩国等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钢铁行业污染控制水平和环保管理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尤其是占颗粒物排放50%以上的无组织排放,吨钢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比发达国家高出一倍以上。我国亟须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实现钢铁行业排放的大幅削减。

实现全流程全过程环境管理 

实现更高质量的超低排放


为此,《意见》要求,根据行业排放特征,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分门别类提出指标限值和管控措施,实现全流程、全过程环境管理。

其中,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其他主要污染源原则上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

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实现无组织排放有效管控;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等清洁方式运输,清洁运输比例不低于80%。

李新创表示,钢铁工业是流程工业,生产工艺环节众多,因此钢铁行业超低排放与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的区别就是必须钢铁生产全流程所有生产环节全方位满足超低排放的要求。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既要实施有组织排放改造,更要注重无组织排放治理和运输方式的清洁化改造。

《意见》提出,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加大税收、资金、价格、金融、环保等政策支持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评价管理,强化监督执法。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不过,李新创指出,《意见》不是限期达标的强制排放标准,体现的是鼓励企业创先争优的导向。《意见》不强制要求企业必须限期达到超低排放要求,而是通过差别化的政策进行引导,不排不限、少排少限、多排多限。

比如,《意见》规定,对于符合超低排放条件的钢铁企业要给予税收优惠待遇。应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

再比如,要严格落实钢铁行业差别化电价政策。对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省级政府可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交易电价基础上实行加价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应研究建立基于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绩效的差别化电价政策,推动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企业也要实施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烧结、球团、炼焦、石灰窑等高排放工序应采取停限产措施。

“许多人把《意见》看作是国家出台的限期治理的强制排放标准,这会形成一种只要达标就好的应付情绪和‘终点’思维,这种思维也是导致近年来钢铁行业环保设施‘年年改、年年拆’的重要原因。”李新创说。

李新创表示,《意见》提出的超低排放具体指标要求可以看作是钢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起点”,在此基础上,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采用方案中鼓励实施的技术,以及方案中没有提到的先进技术实施改造,以实现更高质量的超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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