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渐行渐近

来源: 中国联合商报              时间:2010-03-30 11:39

■CUBN记者 孙先锋 北京报道

       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资本市场期待已久的融资融券业务将于本月底正式交易。

       24日上午,国信证券、中信证券正式接受投资者开立融资融券账户,《中国联合商报》从国信营业部获悉,正式批出第一单融资融券申请的信用账户,这也是深沪两市第一单接受申请并获得证券公司批准的信用账户。

       与此同时,只要监管机构确认并允许券商正式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将会获得国信证券批出的授信额度。首笔交易有望于31日“诞生”。

       首批获得证监会批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6家券商,除了国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外,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及广发证券均表示正在接受客户的申请。

       据各种信息汇总,首批6家试点券商计划中的融资融券总规模或达340亿。其中,中信证券最高,预计在100亿元左右,海通证券次之,为80亿元,光大证券和广发证券预计都控制在50亿元之内,国泰君安30亿元、国信证券30亿元。按照上限计算,6家公司的总规模在340亿元左右。

       “合理控制业务规模,力保合规运行。”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要求,各试点证券公司高度重视,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防范风险,确保融资融券试点平稳起步、安全运行。

       中信证券有关人士对《中国联合商报》表示,只要控制好,开展融资融券几乎是无风险收益,这对公司资本金运营是一条很好的出路。尽管初期有规模限制,但将来融资融券规模会不断扩大。

       ■名词解释

       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是指客户向券商借款购买证券或借进证券出售的一种交易行为。

       投资者在开立证券信用交易账户时,须存入初始保证金,融资的初始保证金要有一定的比例。例如在我国香港,初始保证金比例为10%,融资可购买股票为初始保证金的10倍。

       融资融券并不是国内资本市场新生事物。早在1993年、1994年,券商就开始为客户提供“透支”服务,即客户向营业部借钱买股票或借股票来卖。

       在当时机构自我约束力和金融监管能力不足的背景下,券商违规融资、挪用资金、重仓庄股,客户不顾风险借国债之名炒股等,最终导致庄股崩盘,参与者血本无归,众多券商身陷亏损黑洞。1996年,证监会明令禁止融资融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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