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难除?

来源:              时间:2016-12-09 16:11
■中国联合商报 实习记者 梁梦雅 北京报道

       近日有媒体报道,国资委已经全面梳理出中央企业需要专项处置和治理的“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2041户,涉及资产3万亿元。

       如何界定僵尸企业,怎样处置僵尸企业,再次成为舆论的焦点。

       “在经济下行时期,企业效益不好,就容易出现僵尸企业。发展市场经济,就要接受僵尸企业存在的可能性。界定僵尸企业是否存在的‘尺子’是不存在的。”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产业与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钢博士在接受《中国联合商报》的采访时表示。

       什么是僵尸企业?

       2016年7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发布了国内第一份全面研究僵尸企业的报告《中国僵尸企业研究报告——现状、原因和对策》。里面对“僵尸企业”的定义是,长期入不敷出,只能靠政府或银行“输血”才能维持的企业。僵尸吃的是人,僵尸企业吃的是财政补贴、银行贷款以及其他的实物和人力资源。

       李钢认为,僵尸企业的定义是比较笼统的,就是那些生产经营状况不好,应该申请破产,依靠外界的财政支持才能生存下去的企业都可以被称作僵尸企业。

       业内人士则表示,其实界定僵尸企业是没有明晰的标准的。要发展市场经济,既要获得她的好处,也要接受它产生的问题。计划经济下是没有僵尸企业的,市场经济才会有。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要去相信微观主体有决策能力,微观主体的决策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包括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产品,企业决定是否生产产品。

       “很多纳斯达克上市的明星公司,都曾经连续亏损几年,十几年,不能说他们也是僵尸企业。此外,有些行业就是有周期性的,有些企业就是‘十年不开张,开张吃十年’。”李钢说。

       此外专家还表示,中央政府一旦出台衡量僵尸企业的标准,就会有配套的资金跟进,地方政府就会竞争僵尸企业的数量去领取补贴,这是很现实的问题。

       为什么会有僵尸企业?

       李钢认为,只要是市场经济,就存在僵尸企业和产能过剩。僵尸企业在经济下行时期是非常容易出现的。

       《中国僵尸企业研究报告》中梳理了导致僵尸企业的五个主要原因;第一,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政企合谋。为了政绩和维稳,地方政府不断给濒临破产的僵尸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输血”,或者给非僵尸企业施加就业压力和产量扩张压力,然后再通过补贴和贷款来维持其局面。这使得本来不是僵尸的企业变成了“僵尸”、已经是“僵尸”的企业更加难以清理。我们发现,如果一个企业获得了更多补贴、或者冗员更多、或者是国企,那么成为僵尸企业的概率就更高。

       第二,地方政府之间和国企之间的恶性竞争。一旦国家将某个行业列入重点扶持范围,地方政府就一拥而上支持这个行业的发展,造成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在该行业出现大量僵尸企业之后,地方政府又纷纷提供优惠政策和补贴来支持当地企业,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扶持”来“挤垮”其他地区的企业。许多政府部门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兼并、“以大吃小”,甚至在行业救助时直接规定只救助一定数量的大企业,这直接造成了企业间“竞相做大”的囚徒困境。

       第三,大规模刺激的后遗症。2008年11月,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压力,中国政府推出了投资总量约四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然而,四万亿投资计划在一些行业引起了过度投资、盲目扩张,埋下了产生僵尸企业的隐患。

       第四,外部需求冲击。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世界主要经济体增长放缓、需求减少,使得出口依赖型行业和企业在短时间内受到了巨大的冲击,订单不足、商品滞销、资金周转困难、投资方撤资,许多原本发展良好的企业纷纷陷入困境,甚至沦为僵尸企业。

       第五,银行的信贷歧视。2008年以后,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利润率在波动中下降,但负债率却逐年增高;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利润率一直比较稳定,但负债率却有所下降。虽然国有和集体企业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但却更容易获得贷款;虽然民营企业盈利能力非常稳定,但却更难获得贷款。

       但是李钢博士强调,对待僵尸企业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方面,有的企业是存在行业周期性的,例如,煤炭和石油,不能说一两年依靠贷款的企业就是僵尸企业;另一方面,有些企业,需要财政补贴生存,我们要思考他们为什么会存在?事情很复杂,牵涉的方面比较多,能够维持的,都是比较大型的、历史悠久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往往承担了一定的社会责任。” 李钢说。

       业内人士表示,任何一个社会,能够承受企业破产的能力是有限的。不破产,损失的是银行的钱,全社会去分担企业风险,危机一时之间难以爆发;如果破产,政府就要出钱。对于僵尸企业的破产,要有一个释放的过程,使全社会有能力去承受这个冲击。社会需要一个僵尸企业破产的分担机制。

       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的陈乃醒教授在接受《中国联合商报》的采访时表示,两千家的企业占比不是很大,中国的企业有几千万家,该倒闭的企业就是要依据《破产法》倒闭。市场要发展,要保持活力,如果僵尸企业不倒闭,好的资源就会浪费。

       数据显示,分所有制统计来看,国有和集体企业中僵尸企业的比例最高,民营企业和港澳台及外商企业中僵尸企业的比例相近,且远低于国有和集体企业中僵尸企业的比例。

       分年龄统计来看,随着企业年龄的增长,僵尸企业的比例越来越高。成立1-5年的企业中,只有约3%的企业是僵尸企业;而在成立超过三十年的“老”企业中,约有23%的企业都是僵尸企业。

       专家表示,僵尸企业的特征就是,第一,企业规模较大。“僵尸企业”大多为规模较大、员工较多的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在地方经济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政府出于维稳考虑,既不让其破产,也难以使其获得新生,只能通过银行或政府的不断输血维持现状。第二,行业产能过剩。“僵尸企业”大多是产能过剩的钢铁、水泥、家电等行业。这些行业因盲目扩大生产,造成产能过剩,最终导致产品积压、员工失业率上升。第三,产业领域低端。从产业来看,“僵尸企业”基本属于产品附加值较低、利润空间小的制造业领域。这些产业由于技术含量低、转型升级困难,导致债务负担沉重,最终形成资不抵债局面。

       怎样处理僵尸企业?

       关于僵尸企业的处理,众说纷纭。

       李钢认为,处理僵尸企业,社会要有一个节奏。我国经济本来就处于经济调整时期,企业破产较多。如果快速刺破经济体的泡沫,那经济体就会承受不住。

       我国处置僵尸企业的主要办法,主要有四种分别为:并购重组、托管经营、扶持发展和破产退出。

       并购重组,是一次性整体解决僵尸企业问题的重要方式。采取并购重组来解决僵尸企业问题的前提是,僵尸企业现有资产和资源仍具有一定价值,而且对并购主体来说存在有进行资源与资产整合以提升企业经营效益的空间。

       托管经营,这是指企业所有者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经营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去有偿经营,以明晰企业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责权利关系的一种经营方式。

       扶持发展,这是针对那些因为突发性问题而陷入经营困境,但其资产质量较好,市场前景明朗的企业,采取的必要的帮扶措施,帮助企业重新焕发发展活力,以发展实现自我脱困。

       破产退出,目前对无法持续经营的僵尸企业往往采取如下四种方式退出市场:一是直接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注销企业;二是企业债务缠身、经营困难,又长期不履行年检等义务,被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三是企业既不申请注销,也未被吊销营业执照,而是选择了一种极端的方法,“跑路”逃废债务;四是通过司法程序破产退出,包括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

       《中国僵尸企业研究报告》给出了减少僵尸企业的五条政策建议:第一,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尤其是慎用产业政策。第二,完善国资委对国企的考核指标,全面理解“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第三,强化银行的预算硬化。第四,多渠道化解过剩产能,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改制分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网。第五,加快国企改革步伐,关键是明确国企定位。

       陈乃醒认为,企业破产不是坏事,不能按照破产的程序来解决问题才是坏事。该破产的破产,该发展的才能发展。社会才会有活力,市场才会有动力作为政府来说,要引导企业往前走,往前看。

       对于当前的僵尸企业改革,李钢则认为,政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第一,将配置资金放在企业在破产过程中,释放社会劳动力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的兜底方面;第二,尽量不要去干预微观主体的行为;第三,政府不要试图出台一些政策,能简单去判断哪些企业是僵尸企业,而应让市场去作决策。

       今年不仅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同样也是全面深化改革进入落实阶段的关键一年,僵尸企业是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 心头之患 。

       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表示,“僵尸企业”对于中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质增效是一个比较大的障碍,也是企业减利的最大出血点,处理“僵尸企业”已经提到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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