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五部门文件六安“失灵” 徽商银行意欲何为

来源:              时间:2019-01-02 10:29

   《中国联合商报》深度报道组在2018年12月3日报道了《徽商银行疑存监管漏洞 多名企业主称贷款资金被侵占》的文章,在业界引起强烈反响。12月26日,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一行四人,闯入《中国联合商报》报社办公场所,呈送报社“关于纠正不实报道,消除不良影响的函”,并要求报社出具收函回执。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当事人屡次拒绝《中国联合商报社》记者采访,事后又致函指责《中国联合商报》报道“偏听偏信,标题‘徽商银行疑存监管漏洞’‘贷款资金被侵占’误导广大读者,引起网友跟帖评论,导致徽商银行六安分行声誉受损。在此,本报公开致函并回执:如有不实,欢迎再次来函,本报一并致歉。

       ■中国联合商报 深度报道组 安徽报道

       2018年12月3日,本报以《徽商银行疑存监管漏洞 多名企业主称贷款资金被侵占》为题,对徽商银行恒源支行原行长现任徽商银行六安分行企业管理部总经理赵某及徽商银行锦绣花园支行原行长许晓翔涉嫌违规违法事件进行了公开报道。报道刊发后,徽商银行六安分行已对该行企业管理部总经理赵某宣布停职。但是,多家企业因巨额资金被侵占的维权行为却仍无进展。而《中国联合商报》深度报道组记者在后续采访中却意外发现,徽商银行六安分行高管以贷款发放权为筹码向贷款申请人“借款”的现象并非孤例。

       企业维权仍无进展

       据安徽神虹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红称,报道刊发后,六安分行虽然对涉嫌违规向贷款企业“借款”最终侵占企业贷款资金的原徽商银行恒源支行行长赵某宣布了停职决定,但是,徽商银行总行及六安分行并未就我们3家企业共计2160万元(本金)巨额资金被侵占这一事件给予应有的重视,更没有任何为企业挽回损失的作为,六安分行有关领导甚至声称,赵某向贷款企业“借款”属个人行为,遭受资金损失的企业只能找赵某本人主张权利。

       吴红等企业负责人认为,他们申请贷款时,赵某是以支行行长身份向他们提出“借款”要求,而不是任意自然人,否则,他们也没理由向赵某的“借款”条件妥协。所以,赵某当时的支行行长身份是六安分行为她完成“借款”并最终侵占资金创造了必需的前提条件。再者,六安分行在贷款用途、资金流向监控等贷后管理各环节毫无作为也为赵某完成“借款”并侵占资金提供了关键的便利。

       吴红告诉《中国联合商报》深度报道组记者,报道刊发后,引起其企业所在县霍邱县政府有关领导高度关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苏昊召集3家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并表示支持企业依法维权。

       苏昊在接受《中国联合商报》深度报道组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在报道刊发后,我第一时间召集报道中所涉及的3家企业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并代表县政府明确表态,鼓励他们依法维权,且当着3位企业负责人的面联系了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并让他们尽快去公安局递交报案材料。

       吴红告诉记者,霍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此案件十分重视,虽然目前尚未正式立案,但已在依法有序地推进中。

       2018年12月1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六安监管分局新闻发言人告诉《中国联合商报》深度报道组记者,报道刊发后,本局已接到安徽神虹变压器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联名举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行长“借款”并非孤例

       六安某公司负责人赵先生反映,2017年,时任徽商银行锦绣花园支行原行长许晓翔,也曾以恒源支行原行长赵某同样的手段向我“借款”并恶意侵占企业资金40万元。

       赵先生称,2017年8月,我向徽商银行锦绣花园支行提出贷款申请,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许晓翔以他本人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我提出“借款”请求,我为了顺利办妥贷款,接受了他的“借款”条件,贷款到账后,我于2017年8月7日,分3笔给许晓翔个人账户转账40万元,现在许晓翔已经被劝离职,40万元至今分文未还。

       六安某公司负责人谢某告诉《中国联合商报》深度报道组记者,我知道的至少有3家企业负责人有着与赵先生同样的遭遇,也是申请贷款时被许晓翔“借款”数十万元不等,且至今没有归还。

       省直五部门文件六安“失灵”

       2014年12月15日,安徽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安徽省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和代偿补偿试点方案》的通知,(财金【2014】1980号)既4321融资政策,然而,该文件在六安却遭遇“失灵”。

       据安徽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反映,徽商银行六安分行置文件要求于不顾,抵制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和代偿补偿相关规定,在办理企业贷款时仍然违规要求贷款企业存入贷款保证金或提供资产担保。

       该企业负责人告诉《中国联合商报》深度报道组记者,2017年10月27日,我企业需向徽商银行六安恒源支行贷款500万元以偿还该行到期贷款,而该行却公然违反(财金【2014】1980号)文件规定,要求我存入20%保证金,不得已,我只能借款50万作为保证金存入该行,另外10%的保证金以拟拆迁范围内房产公正方式向该行提供担保。

       据接近徽商银行六安分行管理层人士透露,徽商银行六安分行所有“政银担”业务基本上都向贷款企业加收20%保证金,这已经不是秘密。该人士还称,六安市所有金融机构,也只有徽商银行六安分行敢违反(财金【2014】1980号)文件规定,向贷款企业加收20%保证金。

       2018年12月11日,《中国联合商报》深度报道组记者再次前往徽商银行六安分行进行后续采访报道,该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守成称,徽商银行总行有规定,未经总行同意,下属分、支行均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

       12日上午、下午,记者先后两次前往六安分行,欲就该行被指违反(财金【2014】1980号)文件规定相关细节向该行行长求证,均被该行保安部以行长不在为由拒之门外。

       12月17日,《中国联合商报》深度报道组记者通过电子邮件给徽商银行总行办公室徐蕾主任发送了采访函,12月18日,徽商银行六安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深度报道组记者,六安分行已经收到徽商银行总行转发的采访函。截至发稿,徽商银行总行及六安分行未就采访函相关内容作出回复。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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