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疑存监管漏洞多名企业主称贷款资金被侵占

来源: 中国联合商报              时间:2018-12-03 10:36

■中国联合商报 深度报道组 安徽报道

       银行负责人向贷款申请人“借款”后改为“入股地产项目”到“项目亏损”,腾挪转移历时7年,涉及资金2160万元。时任徽商银行六安解放路恒源支行负责人亲手将安徽神虹变压器有限公司等3家民营企业推入资金困局。另一家徽商银行六安分行锦绣花园支行上演“空手套白狼”的戏法,转嫁无辜市民偿还300万银行贷款,此事如何定性?面对记者采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六安监管分局(以下简称“六安监管分局”)和徽商银行六安分行均保持沉默。

       恒源支行负责人“借款”

       在某种特定的语境下,有些“请求”总能令人难以拒绝,除非你宁肯面对更糟糕的结果。

       据安徽神虹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红、六安市霍邱县鸿盛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尚红军等多名企业负责人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诉称,原徽商银行六安解放路恒源支行负责人现任徽商银行六安分行企业管理部负责人某某(为保护当事人隐私,隐去当事人姓名),以贷款审批权作为筹码,要求贷款企业以同意拆借资金供其使用为交换条件,并违规为申请人追加贷款额度办理贷款后,3家企业向某某负责人指定的账户转账累计2160万元,后在某某负责人说服下,又将“借款”改为入股房地产项目,最后以项目亏损为由,侵占企业生产经营资金数千万元。

       尚红军告诉《中国联合商报》记者:“2010年至2011年,我所属企业霍邱鸿盛米业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两次向徽商银行六安解放路恒源支行共贷款1500万元(2010年贷款500万元,2011年贷款1000万元),在办理2011年贷款时,时任恒源支行某某负责人,以其丈夫某某某和六安市永辉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杨某,正在合伙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我提出借款要求,洽谈过程中徽商银行恒源支行某某主动提出,可以在我申请额度(5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额度至1000万元,我觉得,某某毕竟是支行负责人,以后企业经营还需要某某的支持,如果不答应就势必得罪了某某,不得已,我接受了某某提出的条件,办理1000万元贷款后随即往某某指定的账户转入560万元。”

       吴红称:“2011年我公司向徽商银行六安解放路恒源支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某某声称其丈夫和其丈夫的表弟杨某正在合伙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需要资金周转,让我借款给某某,某某并表示可以追加我的贷款额度,碍于面子,为了不得罪某某,我很不情愿地答应了,后来,我公司的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的基础上逐次增加到2700万元,我公司自2011年5月至2011年9月期间分4次往某某指定的账户转入1080万元。”

       据安徽龙源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文彪反映,他于2010年至2011年累计经某某批复贷款1000万元,与前两例如出一辙,陈文彪2011年4月1日和28日分两次往某某指定账户转账520万元。

       “借款”改为“入股”

       “自2011年4月至9月期间,某某以同样手段向我们3家企业‘借款’共计2160万元,‘借款’时我们连利息都没提,此后近一年期间,我们多次向某某催讨‘借款’,某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偿还欠款。”吴红说,“7年多了,我们支付银行的利息都超过本金了,这些年,我们几家企业被这些巨额利息压得一直挣扎在破产倒闭的边缘。”

       吴红告诉 《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至2012年9月,某某连哄带骗,让我们把“借款”改为入股,共同开发上述房地产项目。事已至此,死马当活马医,我们不得已只能按照某某的意思与六安市永辉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期间,所谓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一直没有开工,直到2017年,某某告诉我们,项目亏损6000多万元,我们3家共投入的2160万元基本上血本无归。

       陈文彪等3人认为,如果真的是因为某某丈夫兄弟两个开发房地产项目需要资金,为什么不以六安市永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呢,显然,他们申请贷款比谁都容易。所谓“借款”根本就是某某精心设计的一个骗局,其一开始就存有非法占有这笔资金的恶意,所以从“借款”到“入股”环环相扣。而我们始终处于某某的权力裹挟中以及某某精心设计的圈套里,从“借款”到“入股”都不是我们真实意志的表示,我们也没有参与所谓房地产项目的经营和管理。

       吴红称,所谓的项目亏损6000多万元,我们只看见一堆现金支付的白条,大部分都是支付高利贷利息的便条,那些便条的真实性也无法核实。某某为了侵占我们这些资金,将她手中的权力和人脉资源利用的淋漓尽致,比如,2017年11 月15 日,我们公司的3位副总经理去找某某理论,某某居然叫来警察把我们公司3个副总经理带到派出所扣押了6、7个小时。显然,某某此举是为了震慑我们,让我们再也不敢去找某某要钱了。

       从“借款”到“入股”直至“项目亏损”,吴红等3位企业主提供了转账凭证、“合作开发协议”等相关证据。

       就吴红等3人所陈述的事实细节,记者拨打某某电话就相关问题进行采访,某某均未回应。

       锦绣花园支行负责人“空手套白狼”

       相比恒源支行负责人“借款”的手段,徽商银行锦绣花园支行负责人的玩法稍显笨拙。

       据六安市民赵静称,“2016年3月,徽商银行锦绣花园支行某负责人冒用他人身份证注册空壳公司(六安市万通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徽商银行锦绣花园支行贷款300万元。2016年7月4日,某负责人找到我,叫我把身份证借给他用一下,在他的办公室,他拿出一些文件叫我签字,说是他要注册一个公司走账,我也不懂什么意思,就以为他毕竟是个支行负责人,总不会做什么坏事,所以就按他说的把字签了。后来才知道他把那个空壳公司(六安市万通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胡珍芳变更成我了,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成了这个空壳公司的法人代表,占95%股份。也不清楚什么时候,某负责人又找一个公司老板借了300万元把银行的钱还了。再后来,这个公司老板就起诉这个空壳公司,最后,法院就把判决书送给我了,说这300万元连本带息要我还。”

       据六安某公司谢总称,2017年 3月,某负责人找到我,要我借300万元给他周转一下,把六安市万通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300万元还了,然后马上就续贷出来还给我,并把“续贷批复”给我看了,因为我对银行的贷款流程也很清楚,既然有了“续贷批复”就一定能贷出款来,可是没想到,我的钱借给他后,他后来却没有贷出款来,再后来他就离职了,据说是被徽商银行六安分行劝离的。最后我只能起诉六安市万通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我当时也不知道这是个空壳公司,最后,法院判决由该公司法人代表赵静偿还我的欠款。

       谢总认为,“续贷批复”出自徽商银行六安分行,上面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和徽商银行六安分行的公章,我是基于对分行的信任才同意借款的,事情败露后,六安分行为逃避管理混乱、贷款审批违规的责任,竟然将某负责人劝离了事。

       监管部门与分行的沉默

       据了解,根据银行业有关管理规定,对每一笔贷款的贷后管理都有严格的要求,比如,对贷款用途仅限于借款人经营周转,对贷款资金流向的关注,严禁挪作他用等。

       吴红称,我们3家公司累计贷款总额5000多万元,而贷款审批流程把关及贷后管理方面,支行和分行从来就没有任何作为。客观上讲,某某追加我们的贷款额度供某某“借款”的行为是在分行“配合”下完成的。

       谢总也认为,如果分行依规审查,并严格执行贷后管理有关规定,锦绣花园支行负责人2016年3月利用空壳公司贷款300万元,及后来的“续贷批复”都不可能发生。

       就上述质疑,2018年11月27日,记者曾向六安监管分局、徽商银行六安分行分别留置了书面采访函。2018年11月29日上午,六安市银保监分局新闻发言人尤良安电话回复记者称,你们采访的事宜,分局领导非常重视,根据我们新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研究,现在我就相关事项进行回复,一、关于徽商银行曝高管违规黑幕,多名企业主指称巨额资金被恶意侵占事宜,建议举报人将掌握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递交至我分局,我们将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同时也可以向徽商银行六安分行及上级行进行反映,如果涉嫌违纪违法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进行举报。二、关于六安市万通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贷款事项也就是赵静的相关事宜,我们分局目前已经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办理。感谢你们对银行业的关心和关注。随后匆匆挂断了电话。寥寥数语,回避了采访函中所有实质内容。而截至发稿,徽商银行六安分行未就记者的采访作任何回应。

       ■短评

       保护民营企业  严查金融违规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

       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民营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对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而徽商银行六安市分支机构两位负责人的所作所为,却反其道而行之,不是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营造好的发展环境,而是给企业增加负担、设置路障;不是真心实意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而是用欺骗手段骗取企业资金。其利用人们对银行信任的善良心理,违反贷款规定,对企业釜底抽薪,谋取非法利益,这是对银行业信誉的最大损害。当徽商银行六安分行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出现问题时,分行负责人不是依法处理,而是劝退了之,大事化小,此种咄咄怪事,当地银行和银保监部门竟然保持沉默,甚至予以纵容、配合。在当前各行各业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纷纷出台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之际,相关部门对上述发生在六安的事件,难道还要继续听之任之、任其发展吗?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也强调,充分运用司法手段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徽商银行六安分行的事件是否涉嫌违法?如果是,应该按照高法的要求,依法处理,用法律手段为企业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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